記者楊忠翰/台中報導

▲台中市興中街大樓惡火造成6死7傷的慘劇。(圖/中央社)
台中市興中街大樓惡火造成6死7傷,直逼2011年3月6日阿拉夜店大火,造成9死13傷的慘劇,如果只比較非營業場所火警,這次死傷人數是近24年來最嚴重的一次,僅次於1998年4月5日水湳市場民宅12死火警。
據了解,台中市死傷最嚴重的火災,必須追溯至1995年2月15日衛爾康餐廳大火,總計造成64死11傷,不但是台中市史上最嚴重的火災,亦是台灣史上單一建築物死亡人數最多的個案,事後台中市長林柏榕遭到監察院彈劾,停職長達半年之久;事隔16年後,阿拉夜店男舞者表演「火舞秀」,不慎點燃隔音棉引發大火,造成9死13傷的慘劇,事後中央政府頒佈法令,禁止室內明火表演。
至於民宅死傷最嚴重的部分,則是1998年清明節的水湳市場民宅火警,造成12人死亡的慘劇,其中1名罹難者為孕婦,等於是13條生命殞落;興中街大樓惡火造成6死7傷,已是24年來台中市死傷人數最多的民宅火警。

▲台中市興中街大樓惡火是24年來最嚴重的一次。(圖/中央社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