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黃詩婷、黃寶童/綜合報導
「美河市開發案」爆出弊案,台北市議員想調閱公文,市府卻以「機密」為由打回票;包括馬市長任內52個重大聯開案,市府都巧妙的列為「機密」,就算十年都過去了,還是堅持不解密。除此之外,連過去的北銀富邦合併案,馬市長也以機密為由,「一天連蓋9個印章」火速通過。議員批評,根本是碰到馬市長,公文就神隱。而事情的真相,也隨著公文的「機密」繼續隱藏下去。
三個大字「馬英九」硬生生的出現在公文上,原來是「馬市長」親自和日勝生簽約;不過除了這份公文,其他與馬有關的公文,全都列為機密。89年北市府和日勝生聯合開發新電機廠,也就是所謂的「美河市」契約書;只有不到三頁的內容和市長蓋章。議員想查細節,依舊碰壁。
公文列為機密有兩種可能:國家機密以及一般公務機密。國家機密的部分,洩露可能會爆發國安危機;而一般公務機密,為的是標案開標前保密、保護檢舉人。不過,馬市長任內的聯開案早就發包完成,為何還遲遲不解密?令人質疑,是否還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隱藏在裡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