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新竹報導
新竹一對黃姓姐妹花去年受到鄧、楊2男邀約,前往摩鐵飲酒歡唱,其中妹妹與鄧男玩起輸牌脫光遊戲,隨後兩人隨著酒精催化,情不自禁地在床上做愛,楊男及姐姐目睹全程,隨後姐姐先行離去,妹妹又再度與楊、鄧2人合力炒飯,酒醒後怒告2男乘機性交,檢方最後判2被告犯罪嫌疑不足,予以不起訴。
▲黃姓姐妹花去年受到鄧、楊2男邀約,前往摩鐵飲酒歡唱(圖/翻攝自google map)
新竹一名黃姓女子(23歲)指控,去年8月被鄧男(27歲)、楊男(28歲)邀約至摩鐵飲酒歡唱,因不勝酒力遭到鄧男性侵,事後2男又趁她酒醉未醒輪番上陣,直到她醒來才驚覺受辱,憤而報警提告2男乘機性交。
檢警調查,2男堅稱沒有乘機性交,鄧男供稱,當日與黃女玩牌,輸了脫衣服,最後兩人情不自禁開始做愛,當時姐姐與楊男也在場,目睹全程。隨後姐姐先離開後,妹妹再度與鄧男進行第二次激戰,震醒了當時正在睡覺的楊男,妹妹主動上前替他口交後,兩人也發生了性關係。
▲新竹地方法院。(圖/翻攝自google map)
而楊男也稱,當天鄧男揪她去摩鐵喝酒,抵達時妹妹就已在場,姐姐後來也到了,而妹妹與鄧男性交過程中,他與姐姐都有看到,並坦言後來也與妹妹發生性關係。檢警依被告2人供述,當日姐姐一直在場,按常理應會制止或保護妹妹,但為何沒有,疑違背常理,對此姐姐則表示「想說他們是自願的,就沒理他們」,且直到隔日下午酒醒後,有詢問妹妹要不要一起離開,但她當下說不要、還不想回去後,自己就先行離開。
檢方依據姐姐證詞,表示離開現場時,楊男已經睡著了,而鄧男與妹妹還能夠對話、走動,因此難認定黃女當時酒醉而不知或不能抗拒的狀態。檢方傳被害人與其姐姐均未到庭說明,無法從偵查中發現其他對2被告不利的事證,因此認定2被告辯詞是可採的,認犯罪嫌疑不足,予以不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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