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啟明/基隆報導
基隆市一名35歲葉姓男子,無業的他平常都穿著皮衣、露指手套帶著墨鏡在市區閒晃,1月21日起,陸續在5日內在市區尋找年輕女子,動手襲胸、摸腿,犯下3起案件。被逮時還辯稱自己才是受害者,手被女子的胸部碰到,行徑惡劣。警方將他逮捕之後,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。檢察官認定葉男涉犯性騷擾防治法,事證明確,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。
▲檢察官認定葉男性騷擾事證明確,申請簡易判決。(圖/示意圖 資料畫面)
檢警調查,35歲葉姓男子平日都在基隆市區遊蕩,帶著墨鏡、穿皮衣還帶著露指手套,想展現帥氣的一面,卻四處尋找年輕女子下手性騷。1月21日下午,葉男前往基隆市東明路上某生活百貨,看見23歲的小靖(化名)在挑選商品,先刻意用身體撞她,再伸手襲胸。小靖不甘受辱,跑到警察局報案,並請店家提供監視器畫面,追緝犯嫌。
同月23日下午,葉男跑到文化中心圖書館內,見24歲的女子小惠(化名)趴在桌上休憩,竟伸手觸摸她的大腿外側,小惠同行的友人發現後,通報保全人員,將葉男移送派出所法辦;隔了兩天,葉男不思悔改趁著深夜時分,尾隨18歲的女子小如(化名)到愛三路上的速食店女廁內,伸手襲胸。小如報案後,警方比對店家提供的影像,發現又是穿著皮衣的葉男犯案,再次將他逮捕到案,偵訊後函送法辦。
檢察官認為,3名被害女子指證歷歷,且都有證據證明葉男惡行,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