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林盈君/屏東報導
實在有夠惡劣!一名陳姓男子見女友就讀國中的妹妹年幼可欺,竟燃在女友的住處性侵對方,被害人事後向母親控訴陳男惡行,家屬一聽之下憤而報警抓人,陳男被依強制性侵未成年少女,重判7年4個月徒刑,還要賠償80萬元。據了解,陳男與女友同居,2年多前某日下午,見女友還在就讀國中的妹妹獨自在房間睡覺,竟強行脫去被害人衣褲,並性侵得逞。被害人事後在母親陪同下報案。法官認為陳男惡行重大,依強制性交罪判處7年4個月徒刑,家屬附帶提起民事賠償,法官認為陳男應賠償被害人及家屬共80萬元,可上訴。
▲陳男對同居女友的妹妹伸出狼爪。(圖/示意圖/資料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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