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潘千詩/台北報導
55歲的范志崇是名專門洗劫按摩女子的慣犯,20年前曾在台北市搶劫按摩女、還性侵,被判12年確定,假釋出獄後,惡習不改,前年底又在桃園地區,接連2天帶著摻有FM2的紅豆湯去按摩,先後迷昏2名按摩女後,洗劫財物。最高法院維持高院見解,日前將上訴駁回,依強盜、毒品等罪,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0年定讞。
▲范男因缺錢,慣用拿摻有FM2的紅豆湯去犯案。(示意圖/資料照片)
法院調查,范姓男子缺錢花用,於2016年12月21日,攜帶已摻入第三級毒品FM2的紅豆湯,前往黎姓女子位於桃園市的個人按摩工作室,按摩後佯稱肚子餓,邀約黎女一起喝紅豆湯。黎女喝下紅豆湯後頭痛、暈眩,范男假意外出購買藥物,取得工作室鑰匙後外出。范男重返工作室,又招待黎女吃蘿蔔糕,見黎女終因FM2毒性而昏迷,洗劫現金新台幣7000元、人蔘、人蔘茶等財物後離去。隔日,范男以相同手法迷昏另名按摩女子,得手8000元、手機、越南茶等財物。
1998年時,范在台北市中山、松山、大安區的美容護膚店,以童軍繩綑綁多名按摩女、劫財並肛交,一度遭判無期徒刑,經更審後,被判12年徒刑確定,2015年10月2日縮刑期滿執行完畢。2016年12月10日在新竹用FM2紅豆湯洗劫一名蒲姓按摩女子後,同月的21、22日轉往桃園,用同樣手法再洗劫2名按摩女子,2017年1月28日又再跑回新竹用FM2紅豆湯洗劫劉姓按摩女。
范在新竹犯案的部分,日前已遭最高法院判刑5年10月定讞;桃園犯案部分,近日也遭判10年定讞。
▲新竹、桃園地區已有四名按摩女子遭范男用紅豆湯迷暈後強盜財務。(示意圖/資料照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