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立新聞/綜合報導
任內不拆,卸任開拆嗎?監察院要求苗栗縣府必須加強查緝力道,針對縣內的違規農舍進行清查,七月底前完成首波查報,將鎖定「買地送屋」的建案優先拆除;不過在前縣長劉政鴻任內針對違規農舍,卸任前兩年開罰了總共375件、2333萬元,卻不見拆除舉措;現任縣長徐耀昌上任不過才半年,針對違規農舍就已經開罰133件、833萬元。縣府只罰沒拆,導致違規農舍數字不斷往上攀升,現在還被監委盯上,外界質疑劉政鴻任內是不是有包庇嫌疑,但縣府回應,所有拆除行政流程,都是依法處理。
木屋當農舍,房子門前有苗圃,有種草的、也有種菜的,工人穿梭後龍的農地上似乎在趕工,要等著屋主搬進來。施工工人:「我們不知道(要拆除)我們是被請的(來整理這邊的?)對對對,抱歉抱歉,不方便給你們進來。」
換個場景來看通霄的農園,屋主週末在這裡現身,花了上百萬買下農地農舍,這下卻變成不合法規,屋主聽聞房子可能被拆,無奈回應。農舍屋主:「(房子不是要拆掉了?)這我就不知道了,那是他們一大早來鋤草有說到(要拆屋)。」監察院督促苗栗縣府進行農地興建農舍違章建築查報,在後龍和通霄都有農舍建案,被列為優先拆除。
先來看劉政鴻當縣長任期最後兩年,2013年取締違規農舍171件、開罰1022萬元;2014年開罰204件、罰款1311萬元,至於徐耀昌任內才半年,就開罰133件、罰款833萬,一旦下半年過完,數字可能創新高。
早知有違建農舍存在,苗栗縣府只罰款卻沒有開拆記錄。苗栗縣府農業處長許滿顯:「(我們政府一直不理睬違建農舍?)我想應該不會啦!這個部份我們還是會跟地政、跟我們的工商發展處來一個密切連繫配合。」
違規農舍要復活,當遭到舉報時會先挨罰,接著地主向公所申請農用證明、檢附資料謄本後,向農業處申請資格人審查,進一步取得建照和使用執照,得花半年以上的時間,才有機會就地合法。
苗栗縣府過去只罰緩拆的舉措,這下讓監察院盯上了,要求縣內18鄉鎮強制拆除違規農舍,被縱容包庇的,這一次恐怕難逃拆除的命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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