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立法院昨(25)日召開公聽會,邀請學者專家討論台電的新版電價公式。沒想到雙方展開激烈攻防,數度互嗆,多數學者認為,台電應有約150億元的「合理利潤」,若以此計算,每戶每個月將多負擔25元、每年將多付300元。
新版電價公式增加了所謂的「燃料條款機制」,也就是電價將會隨著燃料的採購成本浮動。台電今年採購煤、油氣等成本都在低點,而今年的盈餘也約150到160億元,因此若要維持台電150億元的「合理利潤」,照新版電價公式計算,未來只要燃料成本從低點回升,電價將會「易漲難跌」。

(資料畫面)
與會學者許忠信指出,台電是國營獨佔事業,不應有利潤,不該「與民爭利」。他建議,應將「合理利潤」改為「累虧攤提」,讓全民以五到十年來分攤台電2000億的累積虧損,之後就應將電價調降,將利潤分享全民。但也有部分學者指出,依電業法第60條規定,台電可以依法爭取合理利潤,只是幅度可再作討論。還有學者直嗆,依照許忠信的想法,不如把台電改為「國家電力局」好了。
經濟部長鄧振中會後表示,多數學者都贊同新版電價公式,經濟部也會就較有爭議的利潤幅度再作檢討。鄧振中強調,新版公式上路後,電價將會比現在更便宜。(整理:實習編輯劉家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