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高雄氣爆案造成32人死亡、321人受傷,經過140天的調查昨(18)日偵結起訴,榮化董事長李謀偉在內總共12個人遭起訴,但最重只被判五年,其中高雄市政府有三個不具知名度的處長、小公僕出面扛責。
法官認為三名公務員,但負責監工的高市府工程員邱炳文、副工程司楊宗仁監工不實,幫工程司趙建喬涉及驗收不實,放任包商蘇瑞德(已歿)另設箱涵,間接導致丙烯管線嚴重腐蝕,釀成大災,因而起訴三人,但高雄市長陳菊市長被控瀆職,前市長吳敦義被控殺人,通通因為查無事證獲不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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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中油公司董事長林聖忠遭指控維護管線不力,沒有提供正確的資訊,七年前發現異常卻沒有進一步開挖確認安全,導致民眾無辜枉死。但檢方認為管線是榮化公司所有,中油沒有義務要維修,因此不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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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高雄前鎮區氣爆意外 事件全紀錄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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