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林盈君/宜蘭報導
宜蘭一名賴姓男子,前年在租屋處,見分租女室友服藥之後午睡,竟企圖趁機逼對方口交,甚至還拿手機塞進對方嘴裡阻止呼救,卻被女方擰住睪丸反制,賴男雖痛卻仍不罷休,直到女方赤裸下半身衝出門才逃出狼爪,高院維持一審見解,依強制性交未遂罪,判賴男2年徒刑,可上訴。
▲賴男企圖性侵女室友。(圖/示意圖/資料照)
據了解,賴男為一名慣竊,3年前出獄後,就避居在宜蘭租屋。2016年7月1日下午2時許,賴男回到2樓租屋處,發現分租女室友吃完抗癲癇的安眠藥,睡在客廳的沙發上。賴男淫念一起,於是脫光對方下半身亂摸,女方忽察覺有異樣,睜眼赫見賴男沒穿褲子,嘴裡還喃喃著:「幫我生小孩!」等語。
女方因雙肩被賴男壓制,情急之下,遂捏著對方的睪丸用力擰,並對正在一樓和四名朋友喝酒的房東,連續高喊三聲呼救。但房東等人已喝茫,渾然不覺,賴男連打女方耳光,還拿手機塞進她嘴裡阻止,女方嘴角因而裂傷,捏著賴男的手更加用力,賴男痛得鬆手卻仍躺在沙發上,拉住女方為他口交。
女方趁隙衝下樓求救,房東等人大吃一驚,連忙拿衣物給女方遮掩,賴男也趁隙逃走,事後到案含糊其詞,先是宣稱當天跟房東等人喝醉,逕自回房睡覺,並沒性侵女方,之後改稱事發當天沒遇到女方。法官依房東等人證述,確認女方下半身赤裸跑下樓,用台語哭訴遭賴男「強姦」,女方出庭時更表示,那時看到賴男沒穿褲子露出下體,但她改稱沒有捏著賴男的睪丸。
法官指女方對此部分細節的描述,雖與檢方偵訊時說法不同,但不影響她指控賴男性侵的內容,且女方脫困後,立刻打電話報案並通知男友,顯無虛構誇大。法官並批賴素行不良,竟在租屋處公共空間企圖性侵,一審據此依強制性交未遂罪,判賴男徒刑2年,高院維持一審判決,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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