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警察維護社會秩序,但現行法律真的能讓他們無後顧之憂地執法嗎?過去經常可見警察飛車追捕「拒檢逃逸」的人、車,可說是拿生命在值勤。但你知道嗎?拒檢最重僅會處6千元罰緩而已,比拒絕酒測的9萬元罰鍰還要低,根本就起不了嚇阻作用!為了保障警察執法時的安全,現在多名朝野立委也提出修法重罰,拚本會期能夠修法通過。
▲警車追捕拒檢駕駛,拿命執勤。(圖/資料照)
依據現行法規,駕駛人拒檢逃逸最重僅會罰6千元,嚇阻作用根本微乎其微,所以經常上演拒檢駕駛和警方飛車追逐的驚險畫面。過去高雄市警局曾發生一起拒檢的歹徒飛車逃逸,結果衝撞到一名正在前往上班途中的林姓員警。現任警政署長陳家欽當時在高雄市警局長任內也對此相當不滿,認為現行法規無法遏阻駕駛人的僥倖心理,便請市警局製作了一支影片,將拒檢追捕過程的畫面PO上網,當時就引起廣大的迴響。
▲轎車拒絕停車受檢,在馬路上飛車逃逸,結果撞上一名要去上班的員警。(圖/翻攝自高雄市警局臉書)
試問,攔停拒檢誰會是受害者?警察拿命去追捕,無法專注周遭,執勤風險大增,而一旁的用路人也可能遭池魚之殃,反觀在警車前方的逃逸人、車,即便最後遭逮,最重也只僅罰6千元,這真的符合「比例原則」?這真的對警方和用路人公平嗎?此外,也常見逃逸人、車在過程中而車禍重傷、喪命,但令人傻眼的是,他們的家屬卻反過來指責警方執法過當?倘若一開始配合警方,難道還會發生不幸嗎?法律保護守法的人,卻無法充分擔任執法者的後盾,這似乎有些諷刺。
▲拒檢逃逸的罰責比拒絕酒測的罰責還要低,讓不少駕駛人心存僥倖。(圖/翻攝自高雄市警局臉書)
目前立委賴瑞隆等人也提案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,將拒檢的罰鍰提高到1萬到3萬元並吊扣駕照6個月,還有立委認為應該要重罰9萬甚至18萬,要是肇事致人於死,終身不得再考照,希望在本會期能夠通過新修訂版本。但不管罰責如何提高,還是一句「不做虧心事,不怕警敲門!」
▲立委提案要提高拒檢罰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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