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治中心/綜合報導
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教唆洩密案,25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無罪,出乎各界意料,更狠狠打臉台北地檢署。原來,一審法官認為馬英九雖確實觸犯洩密罪,但馬當時身為總統身份,依照《憲法》可行駛「院際調解權」,為依法行政;此外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將所有責任攬在身上,法官認為「教唆」證據不足,因此馬英九獲判無罪。
▲馬英九獲判無罪心情好。(圖/記者林敬旻攝)
4年前的「馬王政爭」喧騰一時,馬英九涉嫌「洩密罪」與「教唆洩密罪」一案直到馬英九卸下總統職務後,檢方才開始偵辦,今年3月檢方依法起訴。由於高等法院審理黃世銘洩密案時,曾指出此案不可適用《憲法》第44條,因此外界普遍認為馬英九涉嫌教唆洩密案將判有罪。
然而25日台北地院一審結果出爐,馬英九全都無罪,跌破眾人眼鏡,馬英九心情更好到隔天跑去林口看世大運比賽。
根據《壹週刊》報導,在被控「洩密」部份,法官認為馬英九是國家元首,得行使《憲法》第44條「院際調解權」,因此依「阻卻違法」原則判無罪;在被控「教唆洩密」部份,由於黃世銘證稱洩密內容、範圍、文書都是他自己一人作決定,強調「這都不是馬英九指示的!」法官認為馬英九教唆意圖的證據不足,故同樣判無罪。
報導指出,法界人士表示這次審判中「總統行使職權洩密,法律不罰」的說詞是「史無前例的理由」,未來二審法官是否採納,將成為馬英九全身而退的關鍵。
▲馬英九現身林口看世大運游泳賽,熱情幫粉絲簽名。(圖/中央社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