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桃園市一名41歲韓姓男子,登記結婚前1個月和未婚妻做愛,事後竟因此挨告性侵。原來是男子求歡時,未婚妻擔心未婚懷孕父親會斷絕父女關係拒絕,韓男承諾不要體內射精後,女方才同意發生關係,豈料最後韓男卻「忍不住」失約,讓女方崩潰氣昏,怒告性侵。
(示意圖/美聯社/達志影像)
根據《聯合報》報導,韓男未婚妻指出,兩人是在網路上認識,去年3月首次見面韓男便向她求婚,6月時男方要求發生關係,她以「父親會斷絕父女關係」拒絕,但韓男保證不會體內射精她才答應,沒想到最後沒遵守諾言,讓她無法接受。男方則強調,兩人再過一個月就要登記結婚,還要到日本渡蜜月,雙方是你情我願。
檢察官認定,兩人論及婚嫁,應該沒有未婚生子的問題,男方沒使用暴力、體內射精也不排除是過失,最後做出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