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潘千詩/台北報導去年元旦,前副總統吳敦義隨扈的兒子,也是任職警界的李文億,被控在桃園逆向超車,撞死女大學生,李文億棄車逃逸,在躲藏的17個小時期間,派出所所長、副所長和朋友們,還企圖包庇、滅證。今年4月一審依肇逃、過失致死等罪,判李男有期徒刑2年、緩刑5年。案經上訴,高等法院審理後,二審今(30)日駁回上訴,維持一審刑度,肇事逃逸部分可上訴,過失致死刑度定讞。至於涉嫌包庇、藏匿李文億的同事、友人們,一審分別遭判拘役40日到5個月不等刑期,均可易科罰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