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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重文涉貪不服被收押 提起抗告高院駁回!確定羈押禁見

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
陳重文不服被收押,提起抗告結果高院駁回,且不得再抗告。(圖/資料畫面)

▲陳重文不服被收押,提起抗告結果高院駁回,且不得再抗告。(圖/資料畫面)

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被控利用議會質詢,替監視器業者施壓台北市政府,圖利業者至少數百萬。台北地檢署日前發動搜索傳喚,以涉犯圖利、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將陳重文聲押禁見。經北檢抗告,高等法院裁定發回原審,北院再度召開羈押庭,裁定收押,陳重文不服,提起抗告。高院審理後駁回,確定羈押禁見,不得再抗告。

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,原審依陳重文先後之供述、證人證述及卷內客觀事證,認定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圖利、財產來源不明及公司法資本不實等罪,犯嫌重大,其中圖利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,並有勾串證人或共犯之虞,非予羈押難以進行後續之追訴,因此裁定羈押禁見並無違法或不當,陳重文抗告無理由,應予駁回。不得再抗告。

檢廉獲報,長期承攬台北市警局等局處監視錄影標案的台智光公司,負責人李慶煌為不讓市議會砍標案預算,請託陳重文利用市議會質詢,關說、施壓北市府、北市警局等單會。使得標案最終以5.2億元預算通過,陳重文恐因此取得數百萬元不利益。

北檢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,傳喚陳重文、李慶煌等共9人,訊後以涉犯圖利、財產來源不明等罪,將陳重文聲請羈押禁見。北院召開羈押庭,訊後裁定200萬元交保候傳。李慶煌等公司主管、幹部部分,則分別被以350萬元至30萬元金額交保。

北檢19日提起抗告,高院20日裁定發回原審,北院因此於21日重開羈押庭,裁定收押禁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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