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今(28)日陪同市議員視察大巨蛋工程時指有17座樓梯消失。遠雄巨蛋表示,這17處樓梯不僅不是主要結構,而且根本不在巨蛋內,而是在旅辦和商場大樓內。
遠雄巨蛋表示,巨蛋案102年5月2日已變更建照完成,並據以施工,北市府停工的現場勘驗卻錯誤採100年6月30日原始建照圖,再指稱79處不符圖說。
(圖/資料照)
遠雄巨蛋指出,停工理由所指79處不符圖說,事實上僅17處因調整開口、樓梯位置等非主要結構與圖說不符,其餘62處完全相符。況且17處開口均非主要結構,而且皆在旅辦和商場,和巨蛋根本沒關係。
遠雄巨蛋說,這17處經台大地震中心等六大公正單位證明非主要構造,依建築法第39條「不變更主要構造或位置,得於竣工後一次報驗。」;建築法70條也規定,「申請使用執照,其主要構造不相符者,可一次通知其修改後,再報請查驗。」
遠雄巨蛋強調,台北市都發局104年4月29日公告「申請使用執照得一併辦理變更設計項目一覽表」,這17處不符的地方,均得以於竣工時併使照一併報勘即可,依法明顯印證北市裁處勒令巨蛋停工,根本不符法令規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