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看到不爽的言論就檢舉讓它下架,是自由的體現嗎?(圖/Kaboompics)
文/黃郁棋
「我不同意你的觀點,但我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。」這句話,相信許多人都耳熟能詳;在賦予你言論自由的民主社會當中,自由的程度到哪裡,始終是值得探討的話題。最近一位陸生(張逸帆)因為在臉書上分享他對於「陸生納入健保」的見解:<你們的健保很好,但我從未向你們乞討>,被許多人聯合檢舉直到臉書下架,令人遺憾;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,就連他「抱怨文章被下架」的碎碎念,也再度因為檢舉,被臉書二次下架,終於讓他放棄了臉書這個發言平台。
在這個案件中,我發現幾個有意思的現象:
一、許多人自詡台灣是個民主、自由的國家,以台灣擁有言論自由為榮,但是卻不懂得尊重「其他人的言論自由」。
二、很多人認為,「能用臉書就是民主國家的象徵」(台灣民主有什麼好?至少我們上臉書不必翻牆,你肯定聽過)其實臉書跟民主是兩碼子事。
三、臉書的「檢舉制度」非常有問題,當一篇文章被許多人檢舉的時候,如果這個人不是什麼大人物,往往難逃被下架甚至禁言的命運。這是助長「群眾暴力」非常不好的一環。
四、很多人因為知道「檢舉,或許有機會讓這篇文章下架」,就拼命檢舉他不認同的文章、發言。這個其實在潛意識裡,是「阻止另外一個人發表意見」的行為。
我相信大家應該可以同意,所謂的言論自由,應該是建立在「不傷害他人自由」的前提下才能成立;一旦你的自由侵犯到他人自由,你所謂的「言論自由」就不能成立。今天,你可以不同意張逸帆對於陸生健保案的觀點,你可以針對他的發言寫一篇文章質疑他,你可以尋找他邏輯不通的地方戳破他,但是你不應該以「阻止對方發言」作為手段,讓臉書把他的文章下架,讓臉書把他禁言。
尤其,他被刪除的兩篇文章通篇不帶髒字,只是抒發自己所想,居然引來這麼多傷害言論自由的情況發生。
抱持「我不認同你,就檢舉讓文章下架」這種心態的人,應該要引以為恥:你傷害的不只是這名陸生、不只是台灣人的形象,你傷害的是他人的言論自由,你傷害的是國家賦予他的人權。
「我好不容易從一個鳥籠出來了,卻一頭扎進另一個鳥籠裡。」當你為了捍衛「自己的價值觀」,而選擇讓別人閉嘴,你的行為跟共產黨有什麼兩樣?很遺憾在台灣居然發生這種事,雖然以近年來台灣無限膨脹的民意而言並不令人意外,但是當民意「無視他人的權利、侵犯他人的自由」時,民意就成為了民粹;你搖身一變,成為了自己最討厭的那種人。
而臉書的「檢舉後移除制度」更是令人匪夷所思:憑什麼一篇不帶髒字、毫不色情、也沒有廣告內容的文章,會硬生生的因為檢舉就被移除?如果臉書的機制沒有經過人為審查那還情有可原;若經過審查還如此,那更糟糕。(就我所知,臉書是有專人在協助審查的)至於是否審查人員本身也希望張逸帆閉嘴,就不得而知了。只不過,這個行為跟新浪微博審查網友言論予以刪除,幾乎如出一徹!只不過審查的人不一樣罷了。
話又說回來,如果你真心覺得台灣的民主很寶貴、民主社會底下的言論自由必須受到保護,你就應該避免這幾件事:
一、你可以不認同任何人的意見,但是你不應該試圖透過檢舉等手段「阻止他發表意見」。(如果他的發言侵犯到你的隱私、或是出現誹謗的情況,你可以將證據留存下來後選擇提告。)
二、臉書是臉書、民主是民主,別再拿「我們至少能上臉書」作為民主社會的例子了,這是兩碼子事。尤其,有很多消息指出,中國的臉書即將「解禁」了,難道他們就因此變成民主社會了嗎?
三、隨時檢視,自己是不是在不知不覺中,變成了「自己最討厭的那種人」。討厭別人抹黑,是否自己也開始抹黑?討厭受到誤會,是否自己也在誤會他人。若台灣的自由,能夠在「兼顧他人自由」的前提下健康發展,想必台灣還能成為更好的社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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