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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律師酒駕撞死吊車司機!國民法官開庭 死者姊:媽媽哭瞎了1隻眼睛

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
鄭姓實習律師低調出庭,未回應媒體追問。(圖/翻攝畫面)

▲鄭姓實習律師低調出庭,未回應媒體追問。(圖/翻攝畫面)

發生在5月間,一名鄭姓實習律師在台北市文山區,酒駕撞死高姓吊車司機案,台北地檢署偵辦後,依公共危險罪起訴鄭男,全案由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。10日上午北院開庭,鄭男被問到是否對死者家屬有話要說及後續理賠等事宜,鄭男及委任律師皆不願多說。死者姊姊則強調,從頭到尾都不是錢的問題,沒了兒子,高齡的媽媽1隻眼睛還哭瞎了,但對方卻似乎只是在進行面對官司的SOP動作,沒有道歉,酒駕就是不能原諒,希望法官能替死者討回公道。

高姓吊車司機的姐姐出庭前表示,靈堂還在家裡時,鄭男就帶了人到家裡,在樓下誦經還帶攝影來拍攝,令人質疑根本不是想來道歉。且鄭男母親傳訊息來說鄭男也還在急救,不過警方表示,鄭男已經清醒也做完筆錄了,讓人覺得,鄭男根本仗著自己法律系,懂得法律,只是依照學校教的在做法律上的SOP流程。

死者姐姐難過,哥哥被撞死,媽媽哭瞎了一隻眼睛。(圖/翻攝畫面)

▲死者姐姐難過,哥哥被撞死,媽媽哭瞎了一隻眼睛。(圖/翻攝畫面)

尤其鄭男擅自寄支票到家裡,但從頭到尾根本不是錢的問題。哥哥高姓男子雖然從事吊車業,但從921到普悠瑪事故、復興航空空難,都是在現場指揮吊車作業相當重要、專業的指揮人,更是媽媽唯一的精神支柱,媽媽因此還把另1隻眼睛都哭瞎了。

高姊強調,對方是一直在做修補,但對家屬來說,根本不是錢的問題,法律系學生怎麼會喝完酒還去開車,酒駕不可以被原諒,死者無法替自己發聲,希望法院能為家屬、為死者發聲,給一個公道。

根據起訴,5月6日凌晨,鄭姓實習律師與同事們聚餐飲酒後,開車要返回文山區住處,卻在行經萬芳交流道往木柵路四段出口時,因酒精作用失去反應及判斷能力超速,擦撞到路緣後彈至對向車道,撞上正在停等紅綠燈,高姓吊車司機駕駛的休旅車,造成高男包括頭部,身上多處骨折、鈍創、內出血,經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。鄭男則昏倒在駕駛座上,送醫治療清醒。

警方對鄭男實施酒測,結果酒測值0.83毫克,依公共危險罪送辦。北檢偵辦後,依服用酒類致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罪,將鄭男提起公訴。全案進入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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