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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4萬贓款挪為私用!南港警「涉貪污罪10萬交保」士檢最新聲明曝光

記者鍾昀軒/台北報導

涉案的施姓男子經檢方複訊後,依貪污治罪諭令以10萬元交保。(圖/記者楊佩琪攝影)

▲涉案的施姓男子經檢方複訊後,依貪污治罪諭令以10萬元交保。(圖/記者楊佩琪攝影)

近期警界醜聞頻傳,今(9日)再爆出台北市南港分局的一名施姓偵查佐,在2021年辦案時未準時將扣查的54萬8300元贓款繳回,還將贓款挪為私用,而後因鈔票和硬幣數量不同,遭到南港分局抓包。今(9日)士檢檢察官指揮廉政署、警察局政風室及南港分局實施搜索施員住家及警備隊待勤室,帶回施員、方男以及6名證人,施員被依涉嫌貪污治罪諭令10萬元交保及限制出境、出海。

對此,士林地檢署稍早也發出聲明,表示經檢察官主動指揮廉政署及警政署政風室深入追查,積極蒐集相關事證後,已於今(9日)持法院搜索票依法搜索涉案之施姓員警其辦公處所與住家及台北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等6處。帶回施姓員警、同案被告方姓男子及相關6名證人。經複訊後,除證人及被告方姓男子均請回外,施男因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之公務員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嫌,諭知具保新台幣10萬元,並限制出境出海,強調將秉持勿枉勿縱之態度,明察嚴辦,以正風紀。

回顧整起案件,這名施姓男子在2021年8月時偵辦一起洗錢案,並扣查共54萬8300元贓款,但施員卻未準時將贓款繳回,擅自挪為私用。儘管已於2022年3月時補足金額繳回贓物庫,但卻因鈔票及硬幣的數量和扣押時不同遭到抓包。南港分局主動自檢辦查,於2022年3月31將施員依涉嫌湮滅證據等罪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,並改調行政警察加強管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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